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有关规定,经党组织考察了解,党员推荐,拟将陈珍子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。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所属党支部反映情况。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民族 |
籍贯 |
单位及职务 |
出生年月 |
入党申请时间 |
1 |
陈珍子 |
女 |
汉族 |
浙江温州 |
管理分院教师 |
19890110 |
20180504 |
公示时间:2018年9月28日至10月9日
联系电话:88338025
电子邮箱:glx@mail.zjitc.net
中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公司管理分院教工支部委员会
2018年9月27日